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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程放疗 | 正常组织耐受性:皮肤、黏膜和肠的急性反应

发布时间:2022-07-26 09:39:31浏览:

随着恶性肿瘤患者生存时间的延长,既往照射区域局部复发和(或)出现第二原发肿瘤的概率也增加,临床需要制定治疗措施以控制局部肿瘤或缓解症状,这导致需要在既往靶区内或接近既往照射区域进行再程放疗。

 

一方面,随着影像学和放射治疗技术的进步,如图像引导的放射治疗和调强放射治 疗等,使既往照射区域的再程放疗成为可能; 另一方面,许多最近的临床试验报道其晚期 反应大并且会对患者生活质量产生巨大影响。

 

因此,对正常组织潜在的放射损伤及长期修复进行研究显得非常重要。我们将通过急性反应和慢性反应,为大家分享再程放疗对各器官效应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数据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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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量文献表明,许多临床医师在风险获益比最大的情况下有选择地对患者实施再程 放疗。

 

如复发滤泡型淋巴瘤采用2Gy x 2次的放射治疗(Heinzelmann等,2010)、颅内病灶重复立体定向放射治疗(Raza等,2007)、 以及既往已照射的前列腺癌患者采用近距离放射治疗(Moman等,2009),即使是放射诱发的肿瘤,如神经胶质瘤,也可以考虑行再程放射治疗(Paulin。等,2008)。

 

当然,这些治疗方案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,通过增加危及器官与高剂量照射区域的距离,如注射隔离剂,是一种有效降低再程放疗毒副反应的方法(Kishi等,2009),但是仅在特定解剖区域才能施行。

 

基础和临床研究均表明, 大多数正常组织能从潜在的放射损伤中修复。然而,决定是否对患者行再程放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仍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,如存在损伤风险的组织学类型、照射分次剂量、与既往照射的时间间隔、既往照射引起的正常组织改变、患者预后,以及疾病严重程度等。

 

 

 

2

 

 

首先看一下皮肤和黏膜的急性反应:

 

1989年,Terry等报道了接受单次15~30Gy照射后2个月或更长时间之后再程放疗的小鼠足部皮肤的急性反应,发现与既往未接受照射的皮肤反应无差异。他们也发现,若在既往照射1个月即给予再程照射或单次给予34. 5〜37. 5Gy的照射剂量(对皮肤造成彻底破坏),则皮肤对再程照射的耐受性下降,出现急性反应的潜伏期缩短。

 

 

1989 年,Simmonds等报道了猪皮肤在单次阈剂量以下照射后17、35、52周再次照射所诱发的湿性脱皮。皮肤对再程照射的耐受性研究表明,表皮能对放射诱导的损伤产生反应,通过加速增殖、干细胞迁移至照射组织,以保证皮肤细胞数量和组织完整性。

 

关于头颈部肿瘤、乳腺癌、非小细胞肺癌已经发表的数据表明,再程照射后的急性皮肤和黏膜反应在首程放疗后观察到的范围之内(De Crevoisier等,1998; Montebello等,1993; Harms等,2004; Tada等,2005; Langendijk 等,2006; Wiirschmidt等,2008)。

 

如果首程放射治疗已经导致了永久性的严重黏膜损伤,则再程放疗无法耐受。

 

 

3

 

 

关于肠的急性反应,仅有一项基础实验研究与肠的再程照射耐受性相关(Reynaud , Travis, 1984)。

 

小鼠接受9Gy或11. 5Gy的全腹照射,未引起急性死亡,但空肠隐窝数量减少了 10%,由于肠受损伤,1年内小鼠死亡率为10%。在 2、6、12个月后再次给予单次剂量的全身照射,再次照射后的3. 5d评价隐窝的存活情况,发现极少的残存隐窝能记忆初始照射剂量,表明其对再程照射具有极大的耐受性。 

 

临床上Haque等(2009)观察了13例胃肠恶性肿瘤患者接受腹部再程照射,仅有1例患者出现严重(3度或以上)的急性毒性反应,而且他们应用加速超分割放疗模式,分次剂量为1.5Gy,每日2次,中位剂量30Gy (24〜48Gy),大部分患者接受了同步化疗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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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重要组织或器官在首程放疗时未超过放射耐受剂量,在对首程照射野和剂量分布 作仔细分析,并评价器官状态以及治疗副反应之后,可以考虑应用再程放疗。

 

首先必须要有良好的体力状况并且无其他低毒的治疗方案可以选择。权衡预期获益与并发症发生及生活质量下降之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。一些组织和器官的隐匿性放射性损伤修复数据来源于临床前研究,这些动物实验结果并不能代表临床实际。


不同的癌症患者在年龄、 心血管和其他合并症、器官贮备能力、综合治疗(重复手术、应用不同类型的抗癌药物)方面均存在差异。

 

对于大多数组织和器官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数据发表,然而,对某些如神经系统识别功能的损伤、内分泌器官损伤、儿童再程放疗耐受性方面的资料仍较少。一般来说,快反应组织能在几个月内完全修复且能耐受再程放疗。

 

 

 

| 本文节选自《肿瘤再程放疗》,作者:Carsten Nieder Johannes A. Langendijk;主译:许亚萍、郑向鹏;主审:毛伟敏、俞卓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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